12月8日,国新办举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源、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负责人何晓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朱民出席发布会。
“80条”新政策,有三大突破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从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等7个方面提出80条措施,主动全面对接高标准规则,进一步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这次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是《方案》赋予的重要任务,既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主动作为,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新成就为世界发展提供新机遇的实际行动,不仅有利于中国自身发展,也将惠及世界。”唐文弘指出,《方案》主要有三方面的新突破:
第一,以更高水平压力测试推进制度型开放。这次试点主动对接高标准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率先构建与之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在货物贸易领域实现更高水平自由便利,在服务贸易领域深化金融服务等领域开放,在数字贸易领域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在知识产权领域提升全流程保护水平,将有力促进商品、技术、资金、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便利流动,增强对国际商品和资源要素的吸引力,为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累经验。
第二,以更大力度先行先试推动深层次改革。近年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不断发展演进变化,从关税、非关税壁垒等“边境”规则拓展至更广泛的“边境后”规则。这次试点的80条措施中,有一半以上涉及“边境后”规则,主要包括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实施高水平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通过开展深层次改革创新,为推进国内重点领域改革探索路径。
第三,以更广领域试验探索助力高质量发展。这次试点着重聚焦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培育贸易新模式新业态、推进贸易数字化、优化贸易管理方式等重点问题,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大胆探索,这将有利于打通前后端、上下游、各环节,实现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赋能高质量发展。
吸引更多长期资本在沪展业
在此次《方案》中,扩大金融服务开放是上海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朱民指出,上海商务委员会未来将结合《方案》落实,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化服务能力,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在沪开展业务。
具体来看,《方案》对金融服务扩大开放的安排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拓宽数字金融服务在国际经贸往来中的应用场景。主要是加强前沿技术在电子支付、跨境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具体运用,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应用场景。加强金融数据要素的价值实现,在国家数据传输安全管理框架下开展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内外资金融机构在沪开展集团化协同经营提供便利。
二是助力经营主体提升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的能力。通过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上海总部经济跨境投融资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对标国际惯例,在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探索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为各类主体开展“走出去”和“引进来”业务提供更有竞争力的金融服务。
三是提升上海金融市场和产品面向国际的服务水平。主要是建设再保险国际板,实现我国再保险市场由“单项开放”向“双向开放”转型升级。加大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人民币计价的跨境资产转让品种、开展国际商业保理业务,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国际市场展业活动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聚焦金融服务关键领域,加大改革开放力度
截至2022年底,上海的服务进出口共实现2454.5亿美元,占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29.5%。
华源指出,此次《方案》涉及服务贸易的相关部分,内容丰富、开放度高。未来,上海将聚焦关键领域,特别是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数字贸易三大领域,深度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结合制度型开放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同时,聚焦产业融合,特别是结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上海金融产业发达的特点,进一步深化各项开放措施的落地落实,更好地回应服务贸易领域相关企业的关切;此外,从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增长迅速的实际出发,加快探索《方案》中有关跨境电子支付等多个相关数字规则治理领域的重点任务。
数字贸易业已成为全球贸易的新增长点,杨正伟表示,《方案》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聚焦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技术应用、数据开放共享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将为大力促进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注入新动能,为数字产业、数字企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一是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率先制定重要数据目录,指导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引导企业通过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推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开展数字身份互认试点,研究完善接轨国际的数字身份认证制度。支持可信、安全和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建立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道德和治理框架。
三是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共享数据,促进大数据创新应用。支持探索开展数据交易服务,创建数据要素流通创新平台,制定数据、软件资产登记凭证标准和规则。试点扩大政府数据开放范围,鼓励开发以数据集为基础的产品和服务。
四是加强数字贸易交流合作。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举办数字中小企业对话会,搭建中小企业参与数字经济信息交流平台。健全数字经济公平竞争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竞争政策信息和经验国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