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公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并介绍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法律草案主要情况。
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草案拟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中的权利保障,完善突发事件报告、信息发布、新闻报道、预警、应急响应等制度。
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二审稿在六个方面做出了主要修改:
一、按照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定位,处理好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和衔接问题。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和理念,完善应急指挥体制和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要求,完善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应急响应制度,规定协同应对机制。
三、完善信息发布和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明确发布预警的内容及渠道。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等的储备、运输、保障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中的权利保障,完善对特殊群体的优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紧急情况下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六,完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
发布会上介绍,从实践中看,草案的适用和衔接问题主要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本次修改拟在总则中明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管理作出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有关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